彰化檢方偵辦公糧弊案,於18日指揮調查單位,前往彰化縣和美鎮、台中縣大甲鎮、桃園縣龍潭鄉、大溪鎮等31處所搜索,漏夜偵訊涉案人,19日以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,向彰化及桃園地方法院聲押涉案官商。向彰化及桃園地方法院聲押涉案8名官商,
- 彰化地院裁定,農會糧倉管理人葉子民、糧商張瑞峰2人收押禁見、另外3人分別以15萬元及5萬元交保?
- 桃園地院裁定農糧署北區分署產業課長蕭石定以30萬元交保,糧商何月芬、簡基坤分別為20萬與40萬元交保。
據指出,農糧署向民間收購稻米儲存做為戰備安全存糧,囤放3年後,因品質變差須更替,大部分都會拋售做為飼料;但有農會人員指出,以製造飼料米名義申購淘汰舊公糧的現象由來已久,賣給學校當營養午餐,或供應給國軍、監獄等單位的現象也相當氾濫。
[ref]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090520/17293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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